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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19)粤17破3号之四

作者:破执庭  发布时间:2024-12-30 10:56:31 打印 字号: | |

(2019)粤17破3号之四

因广东和兴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已分配,破产清算工作已基本完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本院于2024年12月24日裁定终结广东和兴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广东省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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