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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20)粤17破1号之三

作者:破执庭  发布时间:2024-12-30 10:50:17 打印 字号: | |

(2020)粤17破1号之三

因阳江市境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已分配,破产清算工作已基本完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本院于2024年12月4日裁定终结阳江市境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广东省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O二四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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