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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摇珠选定资产评估中介机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6 12:37:05 打印 字号: | |

本院定于2023年6月12日(星期一)下午15时30分在本院一楼信访大厅3号室,举行摇珠会选定中介机构对(2023)粤17破申1号案委托对广东省阳江市建安集团有限公司名下财产(财产权益),包括不动产、建筑业企业资质、对外投资股权、应收赊账等进行资产评估,请入选本院资产评估名册的中介机构以及本案相关当事人依时参加。

注:1.选定要求:对建安建团财产(财产权益)包括不动产、建筑业企业资质等进行评估,评估机构应当在选定后15天内出具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包括市场价值及清算价值。同时,评估机构需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对评估报告进行解释说明。2.参加摇珠的各中介机构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和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签到。3.中介机构不依时到场参加摇珠的,视作自行放弃此次摇珠处理。

联系人:许美媛  联系电话:3361151。



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6月6日


责任编辑:阳江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