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阳江中院与阳江市委政法委、阳江市检察院、阳江市司法局、阳江市信访局联合出台《关于建立行政争议联合协调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有效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助力阳江法治政府建设。
《意见》就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联动机制常态化、长效化运行作出规定,针对矛盾纠纷提前预防、就地化解提出强化诉源治理、促进多元化解等措施;针对化解争议过程中权利保障问题,提出协调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加强对行政行为监督等措施;针对延伸解纷实效、推进社会治理,提出重大敏感、复杂疑难、涉群体行政纠纷案件联合协调及加强司法建议等措施。
《意见》就深化府院联动,进一步加强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配合建立了信息共享、日常沟通、多元化解、联合协调等机制,通过力量联合、数据联通、风险联控、社会联治,着力打造府院联动新格局,有效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下一步,阳江中院将依托联动协调机制,继续细化工作措施,立足工作实际,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与社会治理难点堵点,通过联合协调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不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